本文摘要:2006年度报告不须要由外部独立国家机构开具审查意见;今年起全面继续执行新规则近日,中国保监会在印发的涉及通报中具体,2006年末的动态偿付能力测试报告不必须作为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的一部分上报,使用延后分开上报的方式。
2006年度报告不须要由外部独立国家机构开具审查意见;今年起全面继续执行新规则近日,中国保监会在印发的涉及通报中具体,2006年末的动态偿付能力测试报告不必须作为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的一部分上报,使用延后分开上报的方式。通报还具体,从2007年度偿付能力报告开始继续执行《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编报规则。通报拒绝,2006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编报内容、编成方法、上报时间等与2005年度没区别。
有条件的保险公司可以提早按照《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编报规则编报2006年度偿付能力报告。通报拒绝,寿险公司和健康险公司应该按照《动态偿付能力测试(人寿保险公司)》编报规则的规定展开动态偿付能力测试。保监会规定的2006年末的必测有利情景有二:其一,将基本情景中的投资收益率假设增加50bp;将基本情景中的退守亲率假设除以150%;将基本情景中的保户红利开支水平假设除以110%。其二,将基本情景中的投资收益率假设增加50bp;将基本情景中的新业务保险费收益假设除以120%;将基本情景中的费用假设除以110%。
通报具体,2006年度的动态偿付能力测试报告不必须由外部独立国家机构开具审查意见。通报具体,从2007年度偿付能力报告开始继续执行《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编报规则。保险公司应该按照涉及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报偿付能力报表,不得变更报表格式和内容。
保险公司不应在每年4月15日前向保监会上报上一会计年度的年度偿付能力报告和审计报告,以及所有偿付能力报表。通报还对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编报拒绝展开了具体。
今年前两个季度,保险公司应该按照《关于上报偿付能力报告季度报告的通报》规定的编报内容、编成方法、上报时间等编报偿付能力报告。有条件的保险公司也可以提早继续执行《季度报告》编报规则。从今年第三季度开始,保险公司应该按照《季度报告》编报规则和其他编报规则及实务指南等有关规定编报2007年第3季度及以后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
通报具体,保险公司应该在每季度完结后25日内向保监会上报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纸质和电子文本,以及所有的偿付能力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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